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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7月 23, 2008

我寫部落格的理由

回想自己寫作的歷程,從最早大一時期,(1998年)
寫HTML Code建立的個人網頁(巨蟹的真心:taconet網站提供永久免費的平台),
就開始在網路上分享了自己心情,
後來PChome的新聞台的崛起,
更讓自己找到一個心情抒發寫作的空間,(心靈小棧:PChome新聞台)
只需專注寫作,簡單的文字呈現原始的自己,
那是我最單純快樂寫作的時光,
直到近幾年,Blog的竄起,多樣化的功能,不再只有文字,
相片影音分享成了最基本的配備,抵抗不了這股潮流,
於是最後落腳天空部落這免費又大碗的Blog平台,成立了星河夜空。

這一路走來,始終沒有放棄經營部落格,
就像自己的感情一樣,從來沒有放棄過愛情,也許就是這股傻勁,
總是希望留下些回憶,讓我有了經營的動力。
在寫作的過程中,其實可以更了解自己,當靜靜的思考寫作時,
就是一種自己跟自己的對話,
曾為了寫首詩想到了半夜,也曾一邊掉淚一邊打著字,
每篇網誌都像是自己的小孩一樣,那麼的獨特,
因為那就是我的寫作風格,沒有人可以抄襲模仿。

當網路快速的發展,Blog平台不段推陳出新,
但各式各樣的新功能都只是骨架,
只有自己撰寫的文章內容才是部落格的心,
其餘轉載轉貼文章充其量也只是塊肉,可有可無。
但是人都會懶的,我也不例外,
當資訊來源太多的時候,總是快速直接接受,
卻少了自己的想法,很容易就這樣失去了思考能力,
用分享的方式轉貼轉載,常常就會忘了寫部落格的理由是什麼。

對我來說,寫部落格可以讓自己沉澱心情,
分享我的生活,那是一種紀錄,
只是看想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呈現我們正遭遇的事情,
時間會過去,事情會被遺忘,
文字照片的記載卻可以帶我們回到最初的時光,
誠實大剌剌的記載是一種方式,隱喻式的記載也是一種選擇,
有時候會發現,原本在乎的事情,等到時間久了,就變得一點也不重要。

在全民情聖【Hitch】這部電影中,有一句對白是這樣說的:
Life is not the amount of breaths you take,
it's the moments that take your breath away.
(生活不在於你呼吸的次数有多少,而在於那些使你無法呼吸的時刻)


寫部落格,就是記載這些難忘的回憶,
願我們都能珍惜每一刻,Cherish every moment.

星期一, 7月 21, 2008

Randy Pausch 人生的最後一堂課

偶然轉到電視上文茜小妹大正介紹Randy Pausch,吸引了我的目光,
讓我記住了這位癌末教授,於是在google上展開了搜尋,試著去了解這是怎樣的一個故事。


完整演講線上收看:
YouTube
Windows streaming video
Google video

完整演講下載收看:
演講下載(WMV檔案)
繁體中文字幕
演講文章:Randy Pausch教授:人生的最後一堂課 (老原腦袋裡是花園)

介紹推薦:
癌末教授Randy Pausch的最後一場演說,怎能是最後一場?(Mr.6)
說好了這一刻不掉眼淚……Randy Pausch的最後一堂課 (朱學恆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Randy Pausch教授個人網頁:http://www.cs.cmu.edu/~pausch/

星期日, 7月 20, 2008

相遇

在感情世界裡,是否我們都列了一張符合心中理想條件的清單?!
每當遇見一個人,從相處的過程中一一核對每個條件,
每當一個條件符合了,心裡總是會暗自欣喜而更期待,希望就是那個對的人,
但卻忘了此時對方也正打量著你,自己卻沉浸在自己勾選合格的快樂中。

有時候會覺得,是自己的方式錯了?還是我都遇到不對的人?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的道理,總是一再上演,
看了很多情感類的文章,
都是告訴我們說要尊重、體貼、珍惜,
或許知道是一回事,
感情的世界總是千變萬化的,
可沒有一招半式闖天下。

聽聽蔡健雅的達爾文吧
人的一生 感情是旋轉門
轉到了最後真心的就不分
有過競爭 有過犧牲
被愛篩選過程
學會認真 學會忠誠
適者才能生存
懂得永恆 得要我們
進化成更好的人

(或許該進化更壞的人比較好~~)

牽一咧有緣的人 來做伴 嘸通辜負阮苦等的心肝
望啊望春風唱甲 鼻酸嘴也乾 底叼位 阮心愛的阿娜達 啊~~ (紅線歌詞)


巨蟹受傷的時候,喜歡躲在自己的殼裡靜靜看著世界。

阿槑ㄚ~~(最近很紅的字)

星期三, 7月 16, 2008

恭喜你,榮獲好人卡一張

其實我目前並沒有想交的念頭, 我覺得我們做朋友會比較好

說真的你是很好的人,只是或許我不是適合你的

我有那麼好人嘛!!!!

已經很多張了,集滿10張可以兌換禮物嘛?!

星期二, 7月 15, 2008

妳的母親只有值10萬元嘛?!

10萬元,是母親當初買房子跟女兒借的,
女兒不惜為了男友跟母親爭吵,
一氣之下,當著男友面前跟母親爭討當初的10萬元,
想要從此搬出去遠離家門,

想要請問,有誰會願意用10萬元去換取母親的消失離開?

妳的母親只有值10萬元嘛?!